孙庆喜:多措并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毕拉河林业局纪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林业局中心工作,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林业局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林业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精神,每年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认真总结回顾上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研究制定了“4+X”责任清单,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任务清晰。与各基层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执行林业局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基层单位进行季度考评、年度考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述责述廉活动,每年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至少在4次以上。 二、 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业 为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毕拉河林业局局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来抓。按照抓“前”抓“早”要求,树立“无病防,有病治”的理念,积极开展经常性和专题廉政教育,利用林业局大宣教格局,采取“两突出一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 (一)突出廉政阵地宣传。林业局纪委在有条件的12各单位建立了“廉政读书角”,及时送廉政书籍、廉政电教片,悬挂廉政宣传牌。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诺敏检查室共同建了一个廉政警示教育室,并与宣传、团委、工会等部门协同利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宣传。2013年以来利用反腐倡廉宣传月积极开展廉政宣传板报展75面、悬挂宣传条幅60条。 (二)突出媒体宣传。林业局纪委、监察科注意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宣传作用,努力增强宣传教育效果。2013年以来,在林海日报、中国绿网、大兴安岭电视台等媒体上共发表廉政文章200余篇,本局网站发表廉政信息1200余篇,利用建立廉政QQ群、党风廉政建设微信平台以消息推送、信息发布等途径向党员干部宣传党风党纪相关知识40余期。 (三)强化警示教育。林业局积极建立健全廉政宣传教育制度,林业局党政领导逢会必讲廉政课,做到常念“紧箍咒”、常吹廉政风。林业局纪委年年紧抓关键节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积极打好节前“预防针”,提前进行下发文件进行廉政提醒,要求党员干部强化自身约束,做到令行禁止。2013年以来,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适时召开集体警示教育大会15次,开展全局集体廉政教育学习20余次,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20余次,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测试1200余人次。2013年到2016年,林业局纪委联合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5次,以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让大家时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廉洁自律 毕拉河林业局纪委认真履行党章所赋予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并强化责任追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走访调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与职能部门联合加大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党务(厂务)公开、述责述廉等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推进权力依法依规公开规范运行。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党风政风监督,重点对收回林地清理排查、大宗物资采购、安全设备管理、劳动用工、森林防火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聚焦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监督,认真做好专项巡查工作。毕局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运用廉政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解决“不想腐”“不能腐”的问题。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2013年以来林业局纪委对全局各单位开展专项巡查工作17次,开展作风建设督查12次,对林业局机关和基层17个单位开展明察暗访15批次,开展廉政谈话600余人次,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全局通报,先后有1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9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共有22名党员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