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深入毕拉河林业局 调研指导工作
10月20日,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景春一行深入毕拉河林业局调研指导工作。林业局局长郭立兴、党委书记沈元发、常务副局长、毕拉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孙泳陪同调研。 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在兴安杜鹃小区调研 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在工会调研 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在基建科调研 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在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调研 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在森防站调研 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在中心苗圃调研 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在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调研 调研期间,森工集团(林管局)副总法律顾问陈景春先后深入到毕拉河局棚户区兴安杜鹃小区、林业局工会、综合服务处、基建科、退管中心、森防站、中心苗圃、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等地进行调研指导,他对毕拉河林业局紧紧围绕生态建设这条主线,以林业法律法规为准绳,在生态建设保护、管护、培育、管理、发展工作中能够结合毕拉河林业局地处大兴安岭的东南麓、林农交错的实际情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讲话,要保护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总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在生态建设保护、培育、管理、法展走出了一条适合于毕拉河生态建设的发展之路。陈景春在高度肯定毕拉河林业局生态建设与强化林业法律法规运用工作成效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指导性工作意见。
[来 源:刘云 王景双 孙琦夫] |